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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提示——男子酒后驾驶竟前往交警队处理酒驾!

来源:保定公安交警 编辑:蔡海峰 时间:2020-04-14
导读: 河北新闻出版网(蔡海峰 张勇 高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个人都应遵守的铁律。保定公安交警历来严查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躲避处罚,不少酒驾司机想尽办法逃避查酒的行为更是窘态百出。近日,在保定公安交警安国大队的法制室,却来了
     “河北新闻出版网(蔡海峰 张勇 高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个人都应遵守的铁律。保定公安交警历来严查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躲避处罚,不少酒驾司机想尽办法逃避查酒的行为更是窘态百出。近日,在保定公安交警安国大队的法制室,却来了这么一位自投罗网的酒驾司机,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来交警大队居然是为了处理上一次酒驾违法!

下午16点48分左右,一男子驾驶小型货车驶入安国市交警大队院内,司机下车后一路脚踩棉花飘进了法制处理室。
该男子进门后就向值班民警咨询关于科目一考试的相关问题,并称其此次来交警队,是为了处理此前酒驾违法的相关事宜。然而即便隔着口罩,民警也依然闻到了他身上不断散发的酒味。

面对民警的质疑,该男子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没有喝酒,在一番不情愿的呼气酒精测试后,最终该男子李某不得不在铁证面前亲口念出酒精测试仪上的数字:“65.5mg/100ml”,其行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公安网查询,李某上一次酒驾违法是在2020年1月25日,由于疫情的原因,第一次酒驾违法还没处理完,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这才间隔短短两个月的时间,他就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并驶入交警大队的院内,还是来处理第一次酒驾的事宜!
对于李某的多项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警方对其开出了罚单: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吊销驾驶证。
责任编辑:蔡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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