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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保定六个集体七名个人获省政府表彰

来源:保定发布 编辑:蔡海峰 时间:2020-10-23
导读: 保定6个集体和7人获省政府表彰 河北新闻出版网讯:日前,河北省政府作出关于表彰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石家庄市新乐市彭家庄村村民委员会等78个单位 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授予王剑华等98人 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保定6个集体和7人获省政府表彰 

河北新闻出版网讯:日前,河北省政府作出关于表彰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石家庄市新乐市彭家庄村村民委员会等78个单位“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王剑华等98人“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其中保定6个集体和7人获表彰。
决定指出,2015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和全省各族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投身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引导全省社会各界共同做好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省政府决定授予石家庄市新乐市彭家庄村村民委员会等78个单位“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王剑华等98人“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决定强调,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讲好河北民族团结故事,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全省各族人民要以先进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自觉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积极促进者,做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忠实践行者,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坚定维护者,为促进河北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名单

保定市(6个)

保定市涞水县娄村镇政府

保定市易县凌云册满族回族乡政府

保定市莲池区和平里街道东元宝胡同社区居委会

保定市竞秀区前屯村村委会

保定市高碑店市辛桥村村委会

保定市伊斯兰教协会

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名单

保定市(7人)

付克雄 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纪   杉(回族) 保定市莲池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杨培栋 保定市涿州市孙家庄乡党委书记

张克河(回族) 保定市高碑店市和平街道高二村村委会主任

李文静(女、回族) 保定市易县友谊路社区居委会组织委员

罗术海(满族) 保定市涞水县娄村镇福山营村村委会主任

马宝军(回族) 保定市易县南百泉村清真寺寺管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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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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