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遍保定”生态文明教育实践行动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空气质量日报数据,截至今年10月31日,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15,同比下降15.16%,在168个城市排名倒14。PM2.5平均浓度为48μg/m3,同比下降15.8%(上级下达的任务是3.5%)。优良天数197天,同比增加42天,优良天数比率64.8%(上级下达任务是55.2%)。重污染天数15天(上级下达任务是24天),同比减少7天。今年以来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按时序进度均暂时完成省定
2020年目标任务。
6-9月份,臭氧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期间,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0天,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确定的“优良天数预期提高20天”的目标。
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一是强力推进“双代”工程清洁取暖。2020年,全市清洁取暖改造计划任务83.02万户(包括省定81.32万户、市定1.7万户),其中:气代煤79.94万户、电代煤2.98万户、集中供热0.1万户。截至目前,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狠抓扬尘面源污染。制发了《绿色拆迁指导意见》,开展了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全市建筑施工项目全部完成视频监控和PM10扬尘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强化道路保洁和裸土整治,市、县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强车油路整治。截至10月底,完成推广新能源车3330辆,淘汰国三及以下重型柴油车8011辆。加强路检路查和用车大户的管理,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排编码登记制度,对排放不达标的,要求停止使用并维修治理。今年以来,抽测车辆62264辆次,劝返并处罚11286辆。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确保回收装置正常使用。四是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年度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全市6家水泥企业、3家陶瓷企业已完成年度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全市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已经全部完成;燃
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任务401台全部完成;83台燃油(醇基)锅炉、60台生物质锅炉、5台工业炉窑提标改造全部完成。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完成阶段性治理。五是持续推进“散乱污”整治。巩固近年治理成果,严防反弹,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今年以来全市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22家,全部已经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关停取缔。六是强化秸秆垃圾露天禁烧管控。坚持技防与人防相结合,健全完善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落实网格化禁烧责任制,严格落实《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保定市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试行)》和《保定市秸秆、垃圾禁烧惩罚性资金扣缴制度》。对问题多发县(市、区)进行了公开约谈,下发督办通知27次。2020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点1508起,处罚29.6万元,问责679人,约谈416人,今年6-9月份火点数量136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7%。七是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实行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对245家企业和建设项目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修订完成2020年应急减排清单,将5845家涉气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管理;对33个行业4015家企业进行绩效评级,落实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
当前正在抓紧的几项重点工作
为使大气污染源进一步得到有效控制,当前重点抓的工作:一是抓好劣质煤管控和洁净煤保供。强化部门、乡镇联合执法检
查,对劣质散煤坚决做到“不能进、不能运、不能买、不能卖、不能烧”。此外,在确保已经改造完成的清洁取暖工程正常运行的同时,对于确定使用洁净煤的区域,全面供应洁净型煤和型煤炉具。二是抓扬尘治理。充分发挥扬尘管控专班的执法检查作用,对辖区内所有各类施工项目,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坚决做到铁腕执法,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抓秸秆禁烧。据市指挥平台数据显示,秋冬季以来,每天都有火点出现,甚至有的县出现频次比较高。对此,市级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问责处理,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将火点降低到最低程度。四是抓饭店油烟治理。将餐饮油烟治理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饭店、餐饮店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到位。同时,加强日常检查,保障工作成效。
空气质量的提升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相信,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共同努力下,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一定会持续改善,真正实现蓝天永驻、白云常在、空气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