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保定铁路警方查获一起非法携带烟花进站乘车案件
河北新闻出版网讯:1月27日,是中国农历腊月二十五,早晨7时27分,保定站执勤民警赵雄、赵慧在进站安检过程中,发现一名旅客携带的银色拉杆箱内有疑似烟花物品。执勤民警当场对拉杆箱进行开包检查,从箱内查获独立包装的手持烟花棒20个,烟花60支。经查,该旅客名叫解某某(男,57岁,河北保定蠡县人)欲乘坐当日T176次前往北京西站,从网上购买了烟花准备带往北京给孙子玩。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烟花属于危险物质,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目前,该人已经被石家庄铁路公安处依法处理。
2022年春运以来,保定站派出所加大了对旅客及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力度,截止目前,已经查出旅客携带各类易燃易爆、管制类物品1300余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1条之规定: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第二款之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随着春节临近,铁路运输将迎来高峰,保定铁路警方提示您:
出行前请仔细检查携带的行李物品,遵守铁路部门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相关规定。进站安检过程中,按顺序将携带物品放在安检仪上,避免集中、扎堆码放,积极配合铁路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以免耽误您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