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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 保定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来源:原创 编辑:蔡海峰 张占 时间:2019-07-13
导读: 2019年7月12日,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的各项举措。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方面的13项具体工作举措。 (一)密切关注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修订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2019年7月12日,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的各项举措。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方面的13项具体工作举措。
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  保定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一)密切关注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修订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控房价、稳市场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定期抽查缴存单位,对存在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充分发挥人行、法院和住建等部门作用,依法依规曝光恶意骗贷、蓄意逾期案件,形成威慑力。
(四)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和制定新市民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
(五)按照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关于“降低营商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要求,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
(六)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加强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确保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
(七)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额增量变化、逾期还贷人员构成和风险规律的分析和评估,严格贷款风险管理,严控贷款风险,将逾期率控制在0.2‰以下。
(八)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九)以综合服务云平台上线为契机,不断强化服务手段,逐步实现通过手机APP和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开发商登记、项目录入、个人贷款申请、提前还款、对冲签约、借款人信息变更、贷款期限变更、还款方式变更等业务,加强网上办理效率,切实提高离柜率,真正做到惠民便民。
(十)巩固深化“风险防控年”工作成果,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合规性审查,利用电子化检查工具,组织开展政策措施合规性自査,全面掌握并及时清理整改问题数据,确保合规合法。
(十一)认真按照市政府政务服务事项“一网、一门、一次”的有关要求,积极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推动相互间的信息共享,实现业务办理和服务效能的最大化。
(十二)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及政策解读,让社会和公众及时了解新政,提高社会认知度,形成舆论宣传的正能量。
(十三)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  保定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针对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作出解答。
一、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政策规定?
1、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应为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在职职工界定
    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法院判决、劳动仲裁等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
3、外国人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和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当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缴存所在设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职工缴存所在设区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限额由设区市根据情况确定。
二、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需要哪些手续?
1、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基本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含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离休、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七)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
  (八)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九)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销户提取的情况和需提供的资料
    上述第(四)、(五)、(七)、(八)、(九)、(十)、(十一)项规定,应当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一)职工离休、退休的,应当提供本人离、退休证件或退休审批表。
  (二)职工出境定居的,应当提供户籍注销或者出境定居的证明。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存储余额,也可以转入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继续存储。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四)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集中托管户托管半年以上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提供本人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声明、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办理销户提取。
(五)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资料、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六)职工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应征入伍通知书或者入学录取通知书、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七)职工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书、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3、无房职工租住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应当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以每年(自然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并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证件)和租金交纳凭证。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提取限额按保定市市场租金水平和普通型住房面积标准测算确定,具体为10800元/年。
4、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购房当月之前(含当月)职工账户的余额,并应当提供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售房单位签章的购房款发票,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不能开具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的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可提供购房款收据。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需提供身份、关系证件外,其他情况均另需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对账单。一年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还款付息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
    6、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对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核发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当月之前(含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并应当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发票及分摊方案等资料。
    7、可在手机app上申请办理的提取业务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以通过手机APP办理的业务有: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本息贷款提取、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等提取和离、退休销户提取。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和办理程序是什么?
缴存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申请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购建住房价格、借款时限、还款能力及信用情况等综合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60万元。申请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自贷款之日起到退休时不足30年的,其贷款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目前,五年(含)以下年利率是2.75%,五年以上年利率是3.25%。
新建商品住房楼盘项目经审核并签订合作协议之后或二手房在过户之后,缴存职工即可到中心办理个贷业务,经中心审查、批准,由委托贷款银行落实抵押担保手续之后放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个人信用报告以及购房合同、首付款票据(二手房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税税票、过户后的房本)等基本资料。
为最大限度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受理、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贷款发放等环节紧密衔接的协作机制,实行多部门服务职责集成和信息共享,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切实解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多、周期长问题,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责任编辑:蔡海峰 张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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