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发布
来源:河北新闻出版网 编辑:蔡海峰 时间:2023-01-20
导读:
保定市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发布 河北新闻出版网(蔡海峰 刘国军)1月19日,在保定市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保定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文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薛晨光,第四检察部主
保定市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发布
河北新闻出版网(蔡海峰 刘国军)1月19日,在保定市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保定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文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薛晨光,第四检察部主任常旭辉,分别介绍我市检察机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

2022年,全市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门先后有4个集体、5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2项最高检应用理论研究课题顺利结项,3篇信息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刊载交流;2门课程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全省检察机关和保定市委党校进行授课、推介,8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事)例,20余篇稿件被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业务考核位于全省前列。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案件6649件8125人,其中起诉4701件5764人,不诉1948件2361人,二审提出抗诉36件,再审提出抗诉8件,分别占全市刑事案件人数的75.8%、76.7%、73.8%、78.3%和72.7%,全部达到精准公诉目标,未出现无罪判决。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案件680件786人;起诉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盗窃、诈骗、抢夺等犯罪案件819件1080人;起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寻衅滋事、妨害传染病防治等犯罪案件788件1474人。2022年1月26日,市检察院一部被河北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评为“2017-2020年度平安河北建设先进集体”。
共批准逮捕112名黑恶案件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56人,有力打击了14个黑恶势力。同步抓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学习,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打击整治‘村霸’等农村(社区)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对黑恶犯罪形成了强有力的舆论震慑。全市3起案件、2件检察建议、2篇调研文章被省检院评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事)例,3名同志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成员。
监督立案率达到100%,同比上升12.35个百分点;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达到56.96%,同比上升46.87个百分点;纠正漏捕、漏诉率达到8.3%,同比上升3.85个百分点,均处于全省最前列。2022年11月,该《工作办法》被省检察院向最高检报送推荐,并向全省检察机关转发学习。市检察院一部撰写的《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经验做法》先后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内网刊载,莲池区院以“三项机制”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经验被《河北法制报》报道。
对9301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捕率和不诉率全面提升至49.84%和30.25%,促使全市刑事案件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比例不断提高,诉前羁押率同步下降至24.87%,让不捕不诉和批捕起诉成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有力体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205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涿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徐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活安宁问题,加强内外沟通协作,主动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帮助91个农民工追讨欠薪130余万元;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莲池区院在办理保定某村文物被盗案中,以刑事检察助推公益诉讼发展,极大促进了地方文物保护工作。
发布会上,田文江以市检察机关紧扣优化营商环境主题,还介绍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54件141人,同比2021年增长80.8%;批准和决定逮捕26件34人,不予批准逮捕28件107人。共受理知识产权审查起诉案件69件217人,同比2021年增长41.8%;提起公诉51件92人,不起诉10件4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监督撤案1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2022年2月份,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被最高检确定为办案联系点,同年10月,市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
河北新闻出版网(蔡海峰 刘国军)1月19日,在保定市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保定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文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薛晨光,第四检察部主任常旭辉,分别介绍我市检察机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

2022年,全市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门先后有4个集体、5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2项最高检应用理论研究课题顺利结项,3篇信息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刊载交流;2门课程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全省检察机关和保定市委党校进行授课、推介,8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事)例,20余篇稿件被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业务考核位于全省前列。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案件6649件8125人,其中起诉4701件5764人,不诉1948件2361人,二审提出抗诉36件,再审提出抗诉8件,分别占全市刑事案件人数的75.8%、76.7%、73.8%、78.3%和72.7%,全部达到精准公诉目标,未出现无罪判决。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案件680件786人;起诉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盗窃、诈骗、抢夺等犯罪案件819件1080人;起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寻衅滋事、妨害传染病防治等犯罪案件788件1474人。2022年1月26日,市检察院一部被河北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评为“2017-2020年度平安河北建设先进集体”。
共批准逮捕112名黑恶案件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56人,有力打击了14个黑恶势力。同步抓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学习,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打击整治‘村霸’等农村(社区)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对黑恶犯罪形成了强有力的舆论震慑。全市3起案件、2件检察建议、2篇调研文章被省检院评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事)例,3名同志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成员。
监督立案率达到100%,同比上升12.35个百分点;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达到56.96%,同比上升46.87个百分点;纠正漏捕、漏诉率达到8.3%,同比上升3.85个百分点,均处于全省最前列。2022年11月,该《工作办法》被省检察院向最高检报送推荐,并向全省检察机关转发学习。市检察院一部撰写的《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经验做法》先后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内网刊载,莲池区院以“三项机制”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经验被《河北法制报》报道。
对9301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捕率和不诉率全面提升至49.84%和30.25%,促使全市刑事案件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比例不断提高,诉前羁押率同步下降至24.87%,让不捕不诉和批捕起诉成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有力体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205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涿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徐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活安宁问题,加强内外沟通协作,主动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帮助91个农民工追讨欠薪130余万元;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莲池区院在办理保定某村文物被盗案中,以刑事检察助推公益诉讼发展,极大促进了地方文物保护工作。
发布会上,田文江以市检察机关紧扣优化营商环境主题,还介绍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54件141人,同比2021年增长80.8%;批准和决定逮捕26件34人,不予批准逮捕28件107人。共受理知识产权审查起诉案件69件217人,同比2021年增长41.8%;提起公诉51件92人,不起诉10件4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监督撤案1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2022年2月份,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被最高检确定为办案联系点,同年10月,市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蔡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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