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风险防控的通告
保定市公安局
关于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风险防控的通告
河北新闻出版网讯: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疫情扩散蔓延较快,为有效应对和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境外来保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和《保定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保的外籍人士和境外归国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境外来保人员),入境前,其亲属、所在单位或接待方必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报备;对确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报备的,入境后,必须第一时间拨打0312-110,如实报告本人基本信息、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的交通工具、到保后详细目的地和到达前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所有境外来保人员,要自觉接受所在地相关疫情防控管理。
二、各用工企事业单位、所有宾馆旅店、房屋出租人,获知从境外来保人员信息后,必须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对境外来保人员故意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或不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接待单位和留宿场所不及时报告,导致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向110举报进入保定的境外来保人员在我市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对经调查核实的线索,给予举报群众一定奖励。
五、外籍人士在保合法停留、居留期间,遭受不法侵害、遇有困难问题、需办理相关证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及时处置,并积极提供热情服务。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保定市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