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疫情影响 稳就业助发展 市人社局介绍我市就业形势如何?
来源:河北新闻出版网 编辑:保定频道 时间:2020-06-14
导读:
河北新闻出版网(蔡海峰 张占)6月12日,从保定市召开的应对疫情影响 稳就业助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市人社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崔涛先生、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孟照胜先生、市就业服务局就业训练中心副主任杨鑫先生、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李季桐先生,由他们介
河北新闻出版网(蔡海峰 张占)6月12日,从保定市召开的“应对疫情影响 稳就业助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市人社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崔涛先生、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孟照胜先生、市就业服务局就业训练中心副主任杨鑫先生、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李季桐先生,由他们介绍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市就业形势如何?援企稳岗做了哪些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经济健康发展最基本的支撑。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人社系统始终把稳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全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今年年初疫情突如其来,全市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复杂,面对特殊局面,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跟就业形势变化,制定实施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保民生并举,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扎实推动稳就业工作,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目前,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6%,控制在省定任务目标以内。


一、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着力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主动对接涉及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的重点生产企业,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实施台账管理,开展摸底排查,实现员工总数清、缺工人数清、问题困难清,进行动态监控,及时解决用工问题,助力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全市统计检测重点企业61家,涉及12个县(市、区),到岗复工员工7004人,人社部门帮助解决缺工1348人,实现了重点企业缺工动态清零。
全面落实社保减免政策。为帮助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特别是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全面落实中央、省阶段性“减免缓延”社会保险费政策,会同市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转发并制定阶段性减、免、缓、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具体措施,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助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通过此轮政策,预计约为1.8万个企业减负20余亿元。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提出将延长社保减免政策时间,我们将做好相关社保测算工作,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为助力企业减负,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出台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放宽裁员率认定标准,提高稳岗返还标准,进一步扩大企业稳岗返还的惠及面,并在疫情期间首次开通网上申报功能,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补贴第一时间发放到位。今年以来,已为全市近5000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8600万元,稳定就业岗位27万个。同时,面向困难企业提供特定援企稳岗政策,提高补贴标准至人均6000元以上,第一批认定困难企业8家,涉及补贴6500余万元。
积极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15%,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8%。并在疫情期间,开通创业担保贷款网络申报,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办理手续,为创业者提供便捷服务。今年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过2亿元。


二、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抓手,综合运用涵盖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一揽子措施,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充足就业机会。扩大“三支一扶”招募规模和就业见习规模,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企业就业。对延迟离校的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同时,统筹做好往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落实好实名制的服务,确保就业政策服务跟得上、不断线,保障他们尽早就业。
多措并举稳定农民工就业创业。建立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日报制度,精准提供对接服务。一是强化“点对点”对接服务。针对农民工返岗难的问题,开通“线上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建立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运输对接,实现人岗精准对接,畅通“点对点、一站式”复工服务通道,组织农民工成规模、成批次安全有序返岗就业。二是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针对暂时难以外出的农民工,充分发挥基层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作用,走村进户,摸排就业需求,收集和开发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岗位,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实现“家门口”就业。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对新增和退出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信息实行动态更新。目前己完成登记36万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的113%。
切实做好困难人员托底保障。针对困难人员,从保生活、促就业两个方面给予托底保障。一是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作用。对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放宽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期限,畅通申领渠道,确保失业保险待遇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对于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和领取失业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提供技能培训等一系列就业援助;及时启动临时物价补贴发放机制,为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月人均110元。今年以来,发放失业保险各项待遇4581万元,保障了7668人的生产生活。二是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实行“一对一”帮扶,对通过市场难以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按规定给予岗位、社保等补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和享受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目前,发放各项就业补贴5680万元,惠及1.86万人。
优化就业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人社领域的许多工作直接面对群众、为群众服务,疫情发生后,我们及时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举措,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提供快捷高效服务,通过“不见面”办理各类业务5万余件,就业服务重点事项都己实现网上办理:依托保定市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保定人才网、易校招APP等新媒体,结合“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系列就业服务活动,开展企业用工线上招聘会,共举办各类招聘会226场,累计为11320家次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提供岗位12.3万个,点击量突破45.8万次,达成就业意向9970人;援企稳岗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实行线上“一条龙”服务。推行就业失业登记网上经办,实现劳动者基本信息、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跨区共享;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急需短缺人才线上培训。
今年下半年,市人社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部署和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鼓励创业就业,推动全市稳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前一段时间,我市制定实施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为了让群众受益哪些政策有所调整?
市就业服务局就业训练中心副主任杨鑫:《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针对我市当前就业创业工作发展的难点和短板,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我市发展实际,有特色、有衔接、有创新、可操作、好落实的实招硬招,确保国家和省政策不打折扣、全面落实。主要内容包括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实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分区分级促进就业、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组织保障等10个方面共40条措施,为当前做好稳就业工作建立起系统的政策体系。
第一个方面:《实施意见》将措施标准通过数字化进行了明确。一是对延长实施期限四个方面政策进行了强化。将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底;将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和在岗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长1年,实施期限至2020年底;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二是落实国家扩大就业见习规模,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的要求,提出对见习留用率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10%的政策规定。三是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四是为扩大投资创造就业,落实降低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要求,公路(含政府收费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达到合理收益水平和较强偿债能力前提下,最低资本金比例下浮不超过5个百分点。

第二个方面:《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了部分政策覆盖范围。一是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是把20岁以下有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范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农村学员、困难家庭成员生活费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三是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第三个方面:聚焦疫情防控,将中央和省应对疫情有关就业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到文件条款中。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二是疫情防控期间,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这些内容都体现了《实施意见》的可操作性得到了加强,让企业和劳动者能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好,形成积极的就业优先政策和细化实化的稳就业政策措施“组合拳”。
责任编辑:保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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