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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四大亮点”工作发布

来源:河北新闻出版网 编辑:蔡海峰 时间:2021-03-11
导读: 河北新闻出版网(蔡海峰)3月10日下午,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副书记、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占军 就2021年开年亮点工作对外进行了介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奋进十四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

 河北新闻出版网(蔡海峰)3月10日下午,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占军就2021年开年亮点工作对外进行了介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奋进“十四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保定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服务保障市委“11258”总体要求为主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乘势而上,勇开新局,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第一个亮点工作是保定中院荣获全国法院“数助决策”整体示范应用一等奖
   保定中院深入开展司法大数据研究,近期连续发布审判态势月报、要报、决策参考、深度分析报告十余篇,构建汇聚百万数据的“数助决策”成果矩阵,为审判执行护航,为司法为民助力,为廉洁司法预警,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成功打造“反映灵敏、研判精准、措施有力”的司法大数据“保定新模式”,荣获全国法院“数助决策”整体示范应用一等奖。
  保定中院的“数助决策”工作,找准了司法大数据服务科学决策的“落脚点”,充分挖掘司法大数据作为经济社会“晴雨表”和社情民意“风向标”的作用,助力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找准了司法大数据与审判执行工作之间的“连接点”,运用大数据妥善应对案件审理、裁判和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面审视和分析社会矛盾的分布、构成与特征,提前做好诉讼风险预警防范,切实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找准了司法大数据监督审判权力运行的“着力点”,构建以“审判流程系统为主线、以立案风险拦截系统为入口、以四类案件标识系统为依托、以庭审智能巡查系统为手段、以审判风险防控系统为支撑”的全流程“五维”信息化监管体系;找准了司法大数据服务群众需求的“契合点”,对于审判中发现的关系重点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通过司法大数据分析向有关部门进行预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经验做法获得最高院、省法院及保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肯定。保定市委研究室专门对保定中院“数助决策”工作进行调研,形成《保定中院缘何荣获全国一等奖——关于保定中院“数助决策”的做法与启示》的调研报告,以《决策参考》方式下发,供保定市各单位学习借鉴。
  第二个亮点工作是保定中院创新打造“三个一”工程,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保驾护航
  这里所讲的“三个规定”分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出台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保定中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精准施策、重拳出击,创新打造了“三个一”工程,即“一个平台、一个场所、一个明示”。2021年1月15日,保定中院在全国率先上线了“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联络通讯平台”(简称“12368通讯平台”),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会见场所、回避明示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法院工作人员线上、线下的接触交往行为和履职行为,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全面落实。
  保定中院同时出台了《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管理办法》,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线上、线下接触交往行为和履职回避行为等三个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为保定中院推进“三个一”工程阐明了行动纲领,倒逼“三个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保定中院创新打造“三个一”工程,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保驾护航的做法相继受到省法院、市委、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省法院发文通报表扬并转发经验做法。
第三个亮点工作就是保定中院加强法官负面行为管控,提升审判权力运行监督
为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保定中院敢于刀刃向内,找准改革切入点,于2021年1月29日在全省率先上线“法官负面行为预警系统”,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一)以信息科技为支撑,增强新时代司法监督管理效能
该系统紧盯法官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负面行为,对法官上诉改判、发回重审、抗诉改判、再审改判、办理瑕疵案件、超审限、长期未结、流程节点违规、被纪检督察处罚等负向指标进行智能监管,为法官打分并根据分值进行自动预警,用科技手段为司法监督管理赋能。
(二)以自我革命为导向,开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征程
通过该系统,自动采集、如实记录法官负面行为和违规操作的真实情况,为执法办案划定了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同时,将法官负面得分情况直接纳入其个人业绩档案和绩效考核,按规定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警示、扣发绩效奖金、限制法官文书签批权、中止法官职权、暂停晋升法官等级和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责令退出法官员额等创新措施,让内部监督“长出牙齿”,确保打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法队伍。
(三)以负面管控为抓手,健全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通过该系统实现对法官的司法活动全程记录、负面行为自动留痕、违规操作主动预警,并将每一名法官的得分排名情况按照“绿色合格、黄色预警、红色异常”的不同级别进行直观展示,不断提升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水平,推动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司法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保定中院大胆创新,加强法官负面行为管控,提升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的做法受到省法院、市委、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和推广。
第四个亮点工作是保定法院严惩虚假诉讼,助力诚信社会建设
   2020年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在此基础上,保定中院决定2021年再用半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和提供虚假诉讼证据行为专项活动,对2021年1月1日后发生的所有虚假诉讼及提供虚假诉讼证据的行为进行全面彻底整治。
  重点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虚假诉讼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度高的其他虚假诉讼案件,特别是民间借贷、离婚析产、保险理赔,司法确认、企业破产、追索劳动报酬、公司分立合并、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劳动争议等领域内各类虚假诉讼案件;证人故意向法庭提供虚假诉讼证据的行为;委托诉讼代理人故意向法庭提供虚假诉讼证据的行为。
近期中院宣传部门已向社会公布了保定法院对部分案件中进行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分别作出罚款、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情况。

 


责任编辑:蔡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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